各设区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江苏省省内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备案时间
《指南》发布前已注册成立并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自《指南》发布之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指南》发布后注册成立或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
三、备案流程
(一)企业履行备案手续。访问“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主页(oilsyggs.mofcom.gov.cn/oil/),点击“企业用户”,注册账号并登录,添加“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填写《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信息表》,上传相关材料图片,确认无误后提交,(二)备案回执单打印。完成备案后,企业可通过“全国石油市场管理”应用打印备案回执单,持备案回执单到税务部门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企业信息查询。社会公众可在“全国石油市场管理主页查询所有已履行备案手续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油品种类、备案类型等非敏感信息)
四、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部门应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及时将备案事项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符合备案条件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进行申报,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备案工作,并做好相关咨询解答服务,
市级主管部门账号已开通,用户初始登录密码均为Aa123456789#,各设区市商务部门可登录石油应用:https://oilsyggs.mofcom.gov.cn/oil/index.html或管理端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对辖内批发仓储企业备案审批情况进行查询,做好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台账梳理工作,对审批退回的企业加强监督整改。
附件:1.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备案工作指南(试行
2.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备案操作流程
3.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账号
江苏省商务厅
2025年5月29日